9月13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已经出台,个人和企业购买使用及用于出租和公共租赁的纯电动乘用车一辆补助1万元。
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对个人和企业购买使用及用于出租和公共租赁的新能源乘用车,市财政给予车辆使用环节补贴,主要用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路桥费、充电费、充电设施及安装费等方面。补贴标准为纯电动乘用车1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0.5万元/辆。
根据新政,郑州市区新增巡游出租车全部采用纯电动汽车。郑州鼓励运营企业或个人更新巡游出租车时使用纯电动汽车,对巡游出租车运营企业或个人更新车辆时使用纯电动汽车的,除享受纯电动乘用车购车补贴和使用环节补贴外,市财政另外给予3万元/辆的推广应用补贴资金。
此外,对新能源汽车在公共的专用停车位充电,免收停车费。
据介绍,消费者(郑州市的个人用户及在郑州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并在本市办理上牌手续。
此外,郑州还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体系。原则上由整车制造企业负责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强制回收,同时鼓励第三方企业开展动力电池回收业务。
本政策执行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