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青岛12月28日电(记者张旭东)《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8日发布,要求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资格车辆的车龄在1年内,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车辆价格不低于巡游出租汽车礼宾型同期购置价格。
青岛市交通运输委相关负责人介绍,10月16日《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深化出租汽车改革的3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发布,通过网络、邮箱、电话、传真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青岛市举办了改革政策论证会,并专门征求了市区24家出租汽车企业和5家网络平台公司意见。
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建议,青岛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改革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在保证车辆良好安全性能的基础上,进一步鼓励符合条件的车辆转为网约车服务,对车辆行驶里程不作要求,删除“行驶里程未满5万千米”。
此外,鉴于征求意见稿中车辆技术标准较为复杂全面,就网约车车辆技术标准做出适当调整,删除轴距、扭矩、行李箱容积要求。
根据最终发布的《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资格车辆应当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车辆价格不低于巡游出租汽车礼宾型同期购置价格,车龄从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日未满1年。
对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青岛市没有做出户籍限制,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本市居住证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