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环保部门召开去年全年调研成果汇报会议,公布去年相关环境数据。去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71.6%,比上年上升3.7%,比2013年上升7.7%;PM2.5均值同比下降7.3%。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去年共立案调查505件环境违法行为。今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要达71%以上,确保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20%以上。
1 去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71.6%
数据显示,去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71.6%,比上年上升3.7%,比2013年上升7.7%;PM2.5均值为51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7.3%,比2013年下降27.1%。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年9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32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7.5%,全部达到国家、省考核标准。
去年我市共完成1243台套小型燃煤锅炉、7813辆黄标车、6206辆老旧汽车淘汰任务,建成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工程2个、港口岸电系统26台套,完成30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实现“零火点”目标。编制实施了《扬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新整治完成新城河、沙施河、念四河3条河道排污口206个,树立排污口分类标识牌95块,出台《扬州市城区河道水质交接补偿工作方案》,编制完成《扬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 去年立案调查505件环境违法行为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市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被依法查处。最新数据显示,去年全市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行为505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415件,处罚金额3578.263万元;与2015年相比,立案数上升52%,处罚决定数上升43.1%,罚款金额上升141%。运用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查处案件41件,其中按日计罚6件、查封扣押9件、限产停产18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8件;依据“两高”司法解释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件。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市组织取缔“十小”企业56家,清理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6684个,受理环境信访7325件。
3 今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要达71%以上
今年针对城市水、气、声环境有哪些计划?记者了解到,水方面,全市9个国家考核断面达到水质目标要求、水质优良率稳步提升;空气质量优良率达71%以上,确保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20%以上。
围绕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坚持“控煤、管车、抑尘、治烟、治企”多管齐下,完成扬州二电厂4号机组超低排放工程,加强重型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尾气污染防治,新建一批船舶岸电系统,严格落实“三管一重一评比”管理办法,对20家规模以上餐饮单位实施远程监控,完成20家企业VOCs(可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
围绕改善水环境质量,将组织对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等湖泊开展良好湖泊保护行动,对仪扬河冻青桥等4个断面实施达标整治,提速、扩面和综合治理市区和各县(市、区)城区黑臭河道,实施市区汤汪、高邮海潮、仪征实康等一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坚决取缔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沙石码头、船厂等污染隐患。完成天牧畜禽、振东奶牛场等一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市环保部门将提请市政府印发实施《扬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开展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探索分类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
4 加强餐饮油烟监控系统运行管理
2017年底前,各县市区将制定餐饮油烟治理方案,公布重点治理单位名单,并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市级餐饮油烟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启动县(市、区)级餐饮油烟监控系统建设,对居民住宅、医院或者学校附近及重复投诉的餐饮经营单位油烟排放情况实施在线监控。协调城管部门加强露天烧烤的整治和监管。
2017年底前,将全面完成石化行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提标治理,在37家重点化工企业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运用。完成印刷包装、发泡、船舶、集装箱、汽车制造、化工等重点行业167家企业VOCs综合整治。完成汽车维修业VOCs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公布重点治理单位名单,计划在2018年底前完成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
2017年底前,我市还将完成恒基达鑫、润仪油品油码头油气回收试点工程。2018年起,新建油品装船作业码头全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