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4日,北京市科委、市交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局、市国税局联合发布《关于北京市2016年第四批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中明确指出持有2016年8月26日配置的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消费者,可在2017年4月26日之前办理车辆购置税及机动车登记相关手续。 这意味着原定于2月26日到期的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确定延期,这也是对电动汽车消费者的重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