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草案,限行时间为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将不受限行影响。
草案规定,西安市行政区域及西咸新区(不含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途径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限行规定: 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外埠机动车进入上述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按照通告规定,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汽车、出租车、大中型客车、残疾人专用车、行政执法车辆、“绿色通道”车辆等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此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事宜另行通告。